第三十一章 《万艳书 贰 下册》(7) (3/13)

作者: 伍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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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懒童起先学的是花旦,为萧润麒的青衣作配,之后又学了花生、风月旦,十二三岁脸容渐开,清冷的眉黛间常含恨色,萧润麒便捡些刺杀旦的戏教他。萧懒童头回挑戏,是在某富绅家堂会上,他原是中轴子,唱《刺梁》,一亮相、一扭腰、一转喉间,座客竟无复喧呶者。一出戏下来,博得满堂华彩,主家又连点了《刺汤》《刺虎》两出,那风头竟不输后面名伶所挑的大轴子。萧润麒随年纪渐长,原已觉力不从心,遂急流勇退,专心捧起了徒弟来,上邀金主,下招宣传,不几月就让萧懒童在山东红了个透。萧润麒欲趁势更上一层楼,便携徒弟杀回了自己曾败走的北京城。

萧懒童年方十五,出落得珊珊玉立,更兼唱作俱佳,身价却并不高,因此几大会馆、戏班没有不爱用他的戏的。萧润麒为让徒弟多亮相,都是每日凌晨就将萧懒童赶起来练功,然后让他白天上各处会馆唱戏,晚上再去万元胡同的茶园演出,散了戏后还要应酬捧客,天天是起五更、睡三更,吃饭解手都和打仗一样。萧懒童因此而愈见清瘦,也愈见幽怨,其色更盛,其音更哀,令人如痴如狂,走红的势头挡都挡不住。因朝廷一向是明令禁止官员蓄养家戏,因此伶人们大都挂籍于某戏班,但近年来名角们往往自己开设私堂,以弦歌娱人、佐尊侑觞,内里的勾当实在与娼寮无异。萧润麒见萧懒童闯出了些名堂来,立便顺势而动,在前门一带的观音寺街自立“配春堂”,以堂主人自居,萧懒童当然就是“少主人”。

多年的梨园生涯早已磨平了萧懒童,毕竟,他的周遭全都是捧戏子的、喜歌郎的、玩相公的,而他就是戏子、歌郎、相公。过去那孩子曾拼死抗拒的黑暗,早已在这少年身上滚过了一遍又一遍。终于,他“红”了——所有人都这样说——你“红”了!

为了红,他放弃了那么多,可得到的一切真是他想要的吗?萧懒童怀疑,放弃的那些才是吧……但他不敢往深里想,已经有好几次,在某一个瞬间,他都感到了那股猛一把将他攥住的冲动:如果他手头有柄刀——一根琴弦就成,他一定会杀人,或者自杀。

不过他意想不到,最终的爆发竟有着那样平淡的开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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